都说经营管理签证的福利,那我说义务!
1,雇佣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员工,员工入职后2周内公司需要向入国管理局汇报
2,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员工辞职,辞职后2周内公司需要向入国管理局汇报
3,雇佣持有「家族滞在」,「留学」签证者,每周工作28小时内。超过28时,属于不法就劳助长罪
4,雇佣持有「家族滞在」,「留学」签证者,需要确认对方有「资格外活动许可」。如果雇佣了没有「资格外活动许可」的留学生,家族滞在,属于不法就劳助长罪
5,公司地址发生变更,变更后2周内需要向入国管理局汇报
6,公司名字发生变更,变更后2周内需要向入国管理局汇报
7,投资经营签证持有者个人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到法务局做公司的相关变更
8,投资经营签证持有者申请永住,国籍前2,3年不得出现晚交税金,晚交保险现象。
要点:不能晚交,不是补交就行。规定10月1日前交的,10月10日补交了,就是不行。
9,適用事業所的届出
只要雇佣一个人,就需要向管辖区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適用事業報告」。
不执行者,30万以下的罚金。
10,给员工加入劳災保险,雇用保险
另外,员工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需要休息4天以上的情况,必须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汇报。不执行者,50万以下的罚金。
11,制作劳动者名簿,賃金台帳
不执行者,30万以下的罚金
12,定期体检
每年至少需要安排员工进行一次体检。
不执行者,50万以下罚金。
13,加入社会保险
需要给自己和常勤员工加入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统称为社会保险)。不执行者,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万以下的罚金。
※每周工作时间30个小时以上的员工,被视为常勤员工。大概工资的30%需要交社会保险,公司负担一半,员工个人负担一般。30万的工资,9万的社会保险。公司4.5万,员工4.5万。
14,就劳规则的制作和提出
员工(含小时工)超过10名以上的公司,需要制作就劳规则,并且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不执行者,30万以下的罚金。
15,加班的管理
让员工超过法定劳动时间(一天8个小时,一周40个小时),需要签署「劳使协议」,并且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
不执行者,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30万以下的罚金。
网上说的那些福利,不是经营管理签证才能享受,几乎是任何签证都能享受的。
不过,需要尽到的义务,经营管理签证比其他签证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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