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要

申请人60几岁,自己的女儿一家三口在日本生活,工作

 

  • 拒签理由

不认为申请人来日本是真正经营公司的,仅仅是为了帮助自己的子女在日本带孩子。

公司以后会交给在日本的子女打理。

 

  • 拒签理由的背后根据

申请人以前以探亲的名义来过3,4次日本,其中有两次是以照顾外孙子为理由,并且来到日本之后更新了探亲签证。所以,以后你主要的目的还是带孩子。

 

  • 点评

这次不许可的理由,完全进入了入管局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就是你以后是真经营公司还是假经营公司,我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来证明。只要我认为你以后不会自己经营公司,我就有权利拒签。

这样的情况就比较难解决了。因为是一种人为的判断,所以再申请需要让对方相信自己是真正经营公司的。也就不存在什么固定的标准和具体的对应方式,需要通过保证书等多个方位来证明。

 

我这里对投资经营(经营管理)签证条件的要求很高,必须雇用员工,必须有证明事业可以进行下去的证据,结果都会有这样的拒签结果。所以,现在哭的人应该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