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資・経営」签证变为「経営・管理」签证以后,相比较以前对于「是否有经营能力、是否有经营的环境」的审查变的尤为重视。

为了在日本经营公司,需要详细的了解并且遵守日本的各种税金制度,法律。对于税金制度,法律是否有着充分的理解并且是否有着完成的体系也是入国管理局的审查重点之一。
比如说,日本的公司原则上是有义务加入社会保险的,如果怠慢了应尽的义务,在变更或者更新的时候不许可的案例也是有的。

那么,从进行「経営・管理」的视点来看,即使公司设立的时候只有申请人一个人,并且一直是一个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没有进行「経営・管理」签证的活动内容,因此有需要雇佣员工的倾向。
即使雇佣的不是正社员,是临时工,契约社员也是可以的.一旦雇佣员工,如果没有彻底理解日本的税金还有法律的话,很可能不小心就违法了日本的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

例如,雇佣临时工的时候,东京的最低时给是每小时907日币,如果在这以下的话,就不可以签订雇佣契约书,另外最低时给根据都道府县的不同,金额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每年都呈上升的倾向,所以在更新雇佣契约的时候,一定要十分留意!

除此之外,因为日本的法律等等被分的特别详细,所以最好是雇佣像税理士,社劳士这样的专家的话会比较安心一些,不然可能自己会非常的费心。

拿到「経営・管理」签证还不是结束,才是刚刚开始,签证下来后,没有过几年就破产或者不得不办理休眠解散的公司不再少数,所以归根结底,能不能维持「経営・管理」签证才是问题。